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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家最关心的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问题,成都将会如何应对?近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根据《措施》,成都市9个市、县承担地产生猪最低保有量任务,确保全市地产生猪年出栏400万头以上;同时成都市财政对承担地产生猪最低保有量任务的市、县按照每年每头1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用于生猪生产发展;同时成都将探索跨市州建立生猪“菜篮子”基地机制,提升就近保供能力。
适时启动猪肉收储和投放
稳定猪肉市场供应
根据《措施》,成都市将强化监测预警,及时掌握猪肉市场供应及价格变动情况。加强区域合作,积极与生猪产区开展产销合作,支持生猪屠宰和食品加工企业调运生猪及其产品入蓉。落实市级猪肉储备制度,指导屠宰、冷链储运企业维持常态化冷冻猪肉库存,适时启动猪肉收储和投放,切实稳定猪肉市场供应。
同时成都市还将引导畜禽水产养殖场(户)加快发展投入成本低、生长周期短、饲料转化效率高的肉鸡、肉鸭、禽蛋和水产品生产,多元化增加肉类供给,满足市场消费。成都还将按照相关规定,适时启动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对全市低收入群体按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缓解物价过快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
  另外《措施》提出,成都市将强化生物安全隔离带建设,相关区(市)县政府要加强核心育种场、地方品种保种场(备份场)、种猪场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周边生物安全隔离带建设,对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生猪小散养殖场(户)进行规范管理。鼓励规模养殖场实施自繁自养和龙头企业分段饲养全进全出发展模式;支持大型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消洗中心(站)。
保障生猪产业发展用地
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
  在保障生猪生产方面,《措施》提出,成都市将科学规划生猪产业布局,完善并严格落实生猪产业用地政策,将饲料、养殖、屠宰、加工、物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等生猪产业用地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
同时对于满足高于地产生猪最低保有量的生猪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用地需求,对当前大型标准化生猪养殖基地等建设用地,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对养殖区内符合环保要求的种猪场、规模养猪场,确因产业结构及规划调整需关停的,区(市)县政府应在其他养殖区安排搬迁重建用地,做到“占一补一”;对因设施设备陈旧落后不达标的养殖区规模养殖场,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支持其在原址进行升级改造或重建。
另外成都市还将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农贷通”平台与金融机构合作,为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提供供应链金融贷款服务。对种猪场和规模猪场给予贷款贴息支持,贷款贴息比例为银行当期基准利率的50%,每个贷款项目贴息不超过200万元。积极优化调整疫病保险和价格指数保险政策,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参保率,做到愿保尽保应赔尽赔。
鼓励引进优良种猪
最高奖一头补贴4000元
根据《措施》,成都市将重点支持国家、省级生猪核心育种场建设,支持企业开展种猪选育,提升种猪自主选育能力,对通过国家、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认定的育种企业,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同时成都市鼓励种猪场、规模养殖场引进优良种猪,对种猪企业经批准从国外引进纯外血原种猪的,由市级财政给予4000元/头一次性补贴;从国内引进祖代(纯种)种猪,由市财政给予1000元/头一次性补贴;加大地方品种保护力度,对成华猪、雅南猪等地方品种资源场,每年给予30万元保种补贴;支持建设种群备份场,每个场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贴。
另外成都将积极支持企业自建规模养殖场或采取“大型企业+现代化育肥场”的模式,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积极支持现有规模养殖场提档升级,改造提升一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鼓励支持企业在市外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
  到2021年,成都市承担地产生猪最低保有量任务的市、县全面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
来源:红星新闻,记者:叶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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